根据国家相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和《皖医二附院收购处理办法》,按照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现对我院
1.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排机构代码证(或一致社会信誉代码的营业执照);
2.商洽呼应方若为制造商,须具有针对所投产品有用的医疗器械出产许可证(二类、三类)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出产存案凭据(一类),消毒类产品须供给有用的消毒产品出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商洽呼应方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用的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三类)或有用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运营存案凭据(二类),一类医疗器械能够不供给本项,消毒类产品须具有卫生消毒类产品运营范围;
4.商洽呼应方须针对所投产品有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三类)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存案凭据(一类),消毒类产品须供给有用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点评陈述;
(4)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商洽呼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受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督查委员会列入受贿违法档案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处理联系的商洽呼应方,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收购活动;
四、报名材料(凡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商洽的单位须带着下述材料复印件一份,每一页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处理招标报名手续,制造商的资质及其有关的材料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只承受现场报名或顺丰邮递);
4.商洽呼应方供给有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排架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一致社会信誉代码的营业执照);
5.商洽呼应方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用的医疗器械出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出产存案凭据);
6.商洽呼应方若为代理商,应供给有用的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运营存案凭据,一类医疗器械可不供给本项)、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税务登记证、制造商安排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制造商医疗器械出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出产存案凭据);
7.商洽呼应方所投产品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存案凭据);
8.若所投产品在省医药集采渠道医用耗材及查验试剂交易体系,须供给产品省集采信息[供给省医药集采渠道查询信息截图、省集采状况一览表];
(1)商洽呼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期被执行人的(以信誉我国、查询成果为准,商洽呼应方须供给相关截图证明)。
(2)商洽呼应方未被商场监督处理部分列入企业运营反常名录且未被移除的(以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查询成果为准,商洽呼应方须供给相关截图证明)。
(3)商洽呼应方未被税务部分列入严重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的(以信誉我国网查询成果为准,商洽呼应方须供给相关截图证明)。
(4)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商洽呼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判处受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督查委员会列入受贿违法档案的(商洽呼应方须自行许诺并加盖公章,许诺书内容及格局自拟)。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隶属医院3号楼8楼国资科招招标办公室。